《马关条约》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在日本山口縣赤間關馬關... - dofaq.co
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在日本山口縣赤間關馬關...

wikipedia - 04 Aug 2022
马关条约》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国於1895年4月17日(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日本明治二十八年)在日本山口縣赤間關馬關港(今山口縣下關市下關港)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又称《中日講和條約》[1],日本方面稱為《下关条约》或《日清講和條約》。清廷代表为欽差頭等全權大臣李鸿章和欽差全權大臣李经方;大日本帝國政府代表为首相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陆奥宗光。該條約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束,並導致中国割讓臺灣、澎湖、遼東半島予大日本帝國,造成往後50年的台灣日治時期;与此同时中国宣布承认朝鲜独立并放弃了对朝鲜数百年来的宗主国地位,导致多年後日本并吞朝鲜。遼東半島割讓後因三國干涉還遼未成。條約中文原本現典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日文原本則藏於東京國立公文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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