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九選舉區議員黃捷罷免案,或稱罷捷案,為高雄市於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後第三屆議員黃... - dofaq.co
2016年土耳其整肃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九選舉區議員黃捷罷免案,或稱罷捷案,為高雄市於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後第三屆議員黃...

wikipedia - 25 Oct 2021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九選舉區議員黃捷罷免案,或稱罷捷案,為高雄市於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直轄市後第三屆議員黃捷( 無黨籍)被該區選民劉辰芳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提起之罷免案[1]。投票於2021年2月6日進行[2],當日投票人數總計12萬1,110人,其中同意票數為5萬5,261票,不同意票數為6萬5,391票,無效票數為458票,投票率為41.54%[3]。由於有效同意票數未達鳳山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7萬2,892票[4]),且不同意票數大於同意票數,因此罷免失敗,黃捷續任高雄市議員,且不可再於剩餘任期内對其罷免[5]。此次罷免案是台灣自2016年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以來[6],除村里長之外[7][8][9][10],首次出現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11][12][13][14][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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