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台灣媒體常稱「南迴搞軌案」。指台灣鐵路南迴線於2004年至2006年期間一連串的鐵路遭破... - dofaq.co
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

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台灣媒體常稱「南迴搞軌案」。指台灣鐵路南迴線於2004年至2006年期間一連串的鐵路遭破...

wikipedia - 27 Feb 2023
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台灣媒體常稱「南迴搞軌案」。指台灣鐵路南迴線於2004年至2006年期間一連串的鐵路遭破壞而導致列車翻覆和人員傷亡的事件。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於2007年5月23日一審判處李泰安無期徒刑,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於同年7月20日開庭審理。2013年2月7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宣判,改判無期徒刑;2015年2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3年[1]。2016年3月2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維持更三審判決定讞,判處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並於同年8月31日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李泰安與李雙全兩子應連賠償台鐵新台幣5,096萬元,李雙全兩子的部份,並以其繼承遺產範圍為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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